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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发布时间:2023/12/26 15:45:00 

    邵东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明确了劳动双方的责任,保护了劳动者的用人单位的利益。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那么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面临一个问题,选择续签还是不续签。那么,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答:用人单位不续签,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46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那如果是员工不续签,用人单位还需要进行补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如果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补偿需分两种情况对待:

      (1)若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对员工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2)若用人单位已经维持或者提高了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单位不对员工不进行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