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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事故导致他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23/10/29 1:10:01 

    邵东律师事务所
    医疗事故导致他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现实生活之中,医疗事故的发生,并不算罕见,在一些医疗技术水平比较低下的医院,往往是比较常见的。即便是在一些大医院,有些时候,也会难免发生,而相关的赔偿问题也是大家关心的。那么,医疗事故导致他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吧!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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