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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4/2/20 19:15:00 

    邵东律师事务所
    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现在在大城市买房是件很难的事情,物价很高,地理位置好一点的都很贵。所以有些人就会买二手房稍微便宜一点,那些卖房子的人也会选择赚取利益也会买房,但买房之前要进行审查,以免存在不合法交易,律霸小编就为大家讲解一下此类问题,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一、权属审查


    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不得买卖;可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核实。


    1、二手房转让人应当是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二手房权利人。


    2、二手房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二手房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有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的书面文件。


    4、二手房属于国有或集体资产的,应当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共有二手房,应当有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二、权属限制审查


    1、交易的房屋,有没有受到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的限制交易情形。


    2、二手房有无抵押等他项权利设置情况。若有,则要看无取得抵押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买卖的证明。


    3、是否涉及他人的优先购买权


    (1)共有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要交易,需要二手房优先购买权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2)已经出租的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要交易,需要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4、有无下列禁止买卖情形: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产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二手房,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5、下列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禁止买卖: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现实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们遇到了买卖二手房方面的困扰,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直接起诉或报警立案,或者在第一时间找律霸网律师在线图文咨询或电话咨询。